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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1. 先檢閱各該網站是否有保護個人資料的隱私權政策,再決定是否同意提出相關的個人資料;並應持續叮嚀兒童及青少年不可洩漏自己或家人的任何個人資料(包括但不限於姓名、地址、電話、電子郵件信箱、照片、信用卡號等)給任何人。也不可以單獨接受網友的邀請或贈送禮物而與之見面。
      2. 謹慎選擇合適網站供兒童及青少年瀏覽。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上網時,應全程在旁陪伴,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上網前亦應斟酌是否給予同意。
    5. 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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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,以及與本條款有關的爭議,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,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。因本條款有關的爭議,除符合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9規定外,您及本公司均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本公司如未行使或執行本條款任何權利或規定,並非拋棄該等權利。若任何本條款部份規定,經法院認定無效者,本條款之其他規定仍完全有效。